基层社改革的成功实践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建华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扎实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他们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领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做法,密切了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不仅带动农民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从他们的做法中,我感到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各地基层供销合作社学习和借鉴。
一是把自身发展与党和政府的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要求,为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开展服务。提出了“农民外出打工,我为农民打工”的口号,通过领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和服务规模,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是把自身发展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当地农业发展主导产业,与有关部门合力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形成测土配方、精准用肥、托管服务、农产品储藏及销售全产业链服务。通过组织农民“抱团”生产,提高了农业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让农民在接受服务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是把自身发展与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结合起来。在改革中既立足当前让大家都能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又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理顺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的产权、利益关系。农民自己能办的事就让他们去做,供销合作社是帮助农民做他们做不了、做不好、做起来不合算的事。通过拓宽为农服务领域,培育发展增长点,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社共建机制,探索长效发展模式,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努力做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 孔祥智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这是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最高要求。
在现实中,供销合作社系统已经创造了许多为农服务的经验,山东省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就是在为农服务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潍坊道路,创造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潍坊经验。
首先,通过领办农民合作社打造为农服务的基础。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职工顺应广大农民的需求,花大力气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仅2014年就领办合作社1008家,并在此基础上组建联合社72个、乡镇级区域性联合社52个、县级区域性联合社4个。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同级资产经营公司“三位一体”运作机制初步形成。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其根本职能就是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组织保障。组织起来的农民也容易接受更高层次组织提供的服务。
其次,以合作社为基础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土地托管服务。潍坊市供销合作社以乡镇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基础,积极推动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推广“保姆式”全托管和“菜单式”半托管服务模式,为农服务中心达到45处,其中,形成3公里服务圈的21处,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08.25万亩,其中全托服务面积15万亩、环节服务面积193.25亩。据了解,高密市胶河生态区张家庄为农服务中心(村级服务中心)共托管土豆1.1万亩,年可为农增收1000多万元。调查显示,农户种植一亩土豆,种子、起垄覆膜、劳力等共计投入1925元;土地托管后,种植一亩投入降至1770元。同时,通过测土配方等土壤改良措施,减少化肥使用量15%左右,增加产量15%。土地托管服务适应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现实,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潍坊经验说明了两点,第一,组织化是基础。一家一户的小农户种植分散,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低,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也低,只有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供销合作社才有了提供系列化服务的对象,才能受到广大农民的肯定,才能在为农服务中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地位。第二,供销合作社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为农服务的方向。当前,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如何满足这些农户的需求,为农民提供系列化、全产业链的服务,已经成为考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的最重要标准。潍坊市供销合作社提出“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理念,正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成为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的出发点,值得在全系统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