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根本 探索股权重构
《农村金融》记者:这样看来,对省联社进行改革有需求、有必要、有条件。那么,改革的目的决定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以您的判断,省联社改革应该基于怎样的目标来实施推动?
肖四如:深化省级联社改革,必须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按照管理、服务、经营“三位一体”的模式,在做强做优省级管理和平台服务的基础上,差异化发展市场业务,提高自身市场竞争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目标清晰、方向明确是改革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总的指导思想科学有力,我把它总结为坚持“四个有利于”:
第一,坚持有利于强化服务“三农”市场定位,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能力。深化省级联社改革,必须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强化“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加快县域法人机构向现代银行迈进,不断提升其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能力。同时,赋予省级机构经营全省批发性金融业务资格,发挥省级平台对接全省系统性大客户和全国金融市场的作用,既增强省级机构的经营服务实力,又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整体优势,提升服务全省性重点项目和全省经济社会的能力,从而有效满足区域内不同层次的各类金融需求。
第二,坚持有利于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增强农村信用社体系整体抗风险能力。农村信用社交给省级政府管理后,国务院明确规定省级政府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最终风险责任。在这种责任没有解除且农村信用社管理基础仍普遍薄弱的情况下,深化省级联社改革,必须更加有利于防范农村信用社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指标,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农村信用社体系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第三,坚持有利于保持农信社系统完整性,提升“小银行+大平台”的综合竞争优势。农村信用社要过渡为现代金融企业,靠单个分散的“小法人”自身去对接大市场、解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既不现实也不经济。深化省级联社改革,必须保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完整性,在行业内部建立一个更有效力的管理和服务平台,利用其规模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技术优势、客户对接优势、风险控制优势和综合管理优势,解决单个法人由于规模小、信息不充分、生产成本高而导致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这既是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所在,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金融生态,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总体要求。
第四,坚持有利于破除约束发展的障碍,加快农村信用社体系全面健康发展。在现代开放的经济金融竞争环境下,成员行社作为单个法人,在经营管理中必然遇到社区性银行机构与开放性客户服务、单个小法人与大市场对接、独立自主经营与风险防范等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难题和障碍,单个“小法人”在硬件和软件上与其他专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有很大差距,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面临巨大挑战。因此,深化省级联社改革,必须将众多的“小法人”融为一体、抱团取暖,同时按股份制运作方式,转换经营机制,才能破解各种阻碍发展的难题和障碍,形成综合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