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解释,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正是由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具有控制力,其对公司的所有的决策都将具有“一票否决权”。即使公司管理层的决策非常科学、英明,前景大好,如果他不同意,公司也无从发展;即使国家政策法律非常支持,外部发展环境非常好,行业前景一片大好,公司产品处于领导地位,而其本人经营决策失误,也会导致公司破产倒闭。由此可见其对一个公司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而对于银行来说,摸清实际控制人,就相当于摸清了在信贷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人为因素”——这一不确定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
眼下在各个银行大都存在“被贷款客户绑架”情况。要想有效化解“大户”包袱,那么小额优质授信就成为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而鉴于小额授信业务中,授信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准确摸清授信对象的实际控制人就成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的首个环节。
企业实际控制人做为一个企业正常运转和决策的真正主人,其相关从业经验对企业的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从业背景、人脉关系等相关个人经历在整个企业运作中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实际控制人个人情况的变动对借款债务的影响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调查摸底,包括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个人记录,通过多种渠道查明其实际控制的集团、关联企业关系,调查其信用状况、决策习惯,甚至是人品、习性等更细节的资料,以真正摸清实际控制人情况。服务于银行的授信分析与审查,防止多头贷款发生,防止企业资产在关联企业间转移,防范由实际控制人个人行为引发的非系统性风险。
摸底企业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可以帮助银行正确分析借款人的实力,有助于银行在业务的开展中提高议价能力,拓展与借款人尚未开办的业务范围,如POS、代收代发、手机银行等,便于发现更有价值的资产抵押和更有实力的保证担保,加固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通过对实际控制人的调查摸底,可以使银行在企业申请贷款时,准确判断企业借款的真实原因和真实用途,便于银行做好资金流向监控及贷后检查的重点环节关注,能更有效地发挥贷后跟踪检查的作用。
实际控制人摸底不到位情况下,借款方真正的借款意图难以暴露,借款主体实际经营能力和实力等都难以准确掌控,银行对借款方风险规模的实际判断会受到影响,不良贷款发生概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大。
通过对实际控制人摸底调查,也便于银行在信贷业务办理中追加实际控制人个人财产作保证,进一步保障银行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