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成果
——明确供销合作社是群众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指出决定合作社性质的条件,主要是国家政权和所有制。张启龙解读说,供销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即合作社所有制。
全国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是中国合作社历史上带有里程碑性质的一次重要会议。经过6天的紧张活动、热烈讨论,通过了一系列决定,产生了积极成果:
1.选举出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大会结束后于7月3日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选举程子华为理事会主任,张启龙、闫顾行、孟用潜、梁耀、邓辰西为副主任。程子华在革命战争年代担任过军政重要领导工作,对合作社工作亦很重视,他在冀中工作期间,曾亲自调查过合作社工作,并在晋察冀军区干部大会上介绍过冀中办合作社的经验,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1950年召开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前夕,合作社系统建议程子华同志来全国合作总社主持工作,党中央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将程调来北京,准备安排其为总社主任。他很谦虚,主动向中央提出请薄一波任主任,他作副手协助开展工作。他团结一班人兢兢业业,扎实工作,把合作社事业搞得红红火火,生气勃勃,很有成效。有人撰文称赞程子华是供销合作事业的开拓者,认为当时是供销合作社的春天。由于他密切联系群众,在总社干部中口碑好、威信高。其他副主任大都是省里管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同志或大区合作社负责人。
孟用潜是华北供销合作社第一任主任,是一个学者型领导干部。1949年,他在华北供销合作社会议上发表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与合作社》的报告,深刻论述了我国合作社经济的重要性,合作社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是一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好文章,影响较大。监事会常务副主任于树德曾任大学教授,是早期合作社思想的引进者、传承者,在上世纪20年代曾在毛泽东主持的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讲授合作社课程,名声很大,曾入《辞海》词条,是我国创办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人。
2.通过了一个好章程。
这次代表大会产生的总社章程是以1950年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为基础,又总结了3年来新鲜经验,并进行了修订。张启龙副主任在《章程》说明中说,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的总结和发展。《章程》共八章三十九条,各条还分别列了若干项。尤其是《社员》一章权利与义务,充分体现了社员是主人,合作社味儿十分浓厚,很有特质。
明确供销合作社是群众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指出决定合作社性质的条件,主要是国家政权和所有制。毛泽东说: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张启龙解读说,供销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即合作社所有制。
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自愿原则和社员的义务和权利。强调自愿申请入社,取得本合作社组织批准,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股金才能取得社员资格,退社也是自由的。这充分体现了合作社的民主精神。社章也有对义务与权利的具体规定,还有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单位社为社员服务的精神。
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合作社的领导机关是自下而上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按照章程和决议进行工作。合作社是经济组织,各级联社必须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分配原则是上少下多,定期给社员分红。章程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关,每4年召开一次;还规定建立全国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行机关,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在代表大会、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最高领导机关,执行代表大会和全国委员会的决议,领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全部工作。同时,设立相应的全国监事会,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明确了供销合作社资金的构成和性质。《章程》规定自有资金的来源是股金、国拨(地拨)特种基金、盈余积累和不返还的收入。这些资金全部属于社员集体所有财产,一旦入社入股,在未退社之前,已属于全体社员所有,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有权使用支配,个人社员无权支配。
3.制有一套合作社特质的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供销合作社按照集体所有制性质,对国家实行缴纳所得税(国营商业是上缴利润),完税后由供销合作社自己支配,设置各种科目;国家和地方政府除拨付一定数额的基础金外,还在税收、贷款、价格折扣等方面给予优惠;财会科目上体现互助合作精神,设有调剂资金科目,可以集中使用,如支援边、山、老、少、穷地区或受天灾人祸损失较大的地区等;还专门设有支农资金科目用于农副业生产,基层社组织有传授技术、指导生产的辅导员队伍。
还有计划统计制度,按合作社特点设置内容;干部管理制度,包括干部任免、调动使用,如全国总社的主任、副主任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组织干部部门备案即可;总社直属单位副处长以上干部,大行政区、省社主任等的任免、使用、调动由总社负责;干部教育制度,设有自己的大学、中专和在职干部培训体系,教学内容按自身特点设置,经费来源在税后提5%的教育基金掌握使用。另外,还有自己的劳动工资、基本建设制度等。
4.明确了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
一是通过供销业务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为农业生产服务,支援国家工业化,巩固工农联盟;二是通过供销业务和合同制度,引导小农经济和个体手工业者逐步纳入国家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改造;三是组织商品流通,领导农村市场,占领农村市场阵地,逐步切断农民与城市资本主义的联系。这3个基本任务是密切联系、互相作用的,中心是促进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
(作者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离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