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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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
推进土地流转 释放土地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为农民致富、农业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土地流转已由潜在市场变成了客观现实需求。但从现阶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面积不多,占比低的问题突出。由于农民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保险田,加之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尚未开展,农民流转意愿不强,流转周期存在不确定性,流转时间短,多数是一年一签合同;流转地块碎片化,不能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这使土地流转的流入方,难以采取有效的耕作措施培肥地力,影响土地流转质量。

    其次,服务体系不完善,土地流转渠道不畅。一些县(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人手少、事务杂,监督管理难以落实到位。同时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成规模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建立,供求双方信息不畅。流转价格制定也不科学,对土地的远期价值未做合理评估。

    第三,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纠纷不断。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是农民之间自行流转,私下口头协议较多,再加上一些自行流转的农户缺乏向村集体集体报备意识,埋下了许多纠纷隐患。

    “农业保险不给力,土地流转活力不够也制约了土地流转的推进。”蔡玲说,农业保险政策保额过低,赔付门槛较高,比如保险公司往往只愿保早稻,不愿保风险大的晚稻,导致农业保险比较效益低。土地流转活力不够,制约了土地流转规模。

    针对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蔡玲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以提高土地流转质量为抓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键是要重视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目前许多地方出台了扶持政策,如上海市松江区采取以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的方式,将农民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然后由区政府出面将耕地整治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再将耕地包给家庭农场,这样将生产要素适当集中,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松江区每个家庭农场平均年收入已达7万-10万元,农业已经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

    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前提,做好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将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物权化,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在此基础上开展承包合同清查工作,解决延包遗留问题。通过全面核查、公示确认、依法登记,力争查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四荒地等土地资源情况和农户退承包经营情况,为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蔡玲还建议,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平台,完善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上下贯通的三级平台,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便捷服务。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土地供需之间的媒介和桥梁作用,逐步形成统一发布、统一交易、统一签订合同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规范、高效流转。同时,制定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办法,健全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土地价格适度上涨,达到流转双方共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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