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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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干以胜:
发展家庭农场要坚持适度原则


    目前,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但仍面临很多困难与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干以胜认为,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要坚持方向性和渐进性相统一,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服务管理,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首先,国家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建议尽快出台发展家庭农场中长期规划,明确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战略目标、总体规划和具体思路,统一认识和要求,避免发展的盲目性。对家庭农场规模不搞一刀切,总的原则是适度,要与当地农户的生产水平、管理能力、投资能力相适应,应以保证家庭农场人均收入相当或略高于外出务工等非农劳动收入;明确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政策;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进度和工作经费补助。

    其次,建立健全引导家庭农场逐步扩大粮食生产规模的发展机制。完善补贴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增加扶持以粮食种植业和粮牧结合为主的家庭农场的专项资金,农业补贴增量应向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各地探索种粮补贴改革办法,给予实际经营者必要的补助。建立健全土地质量保护机制,制定生产指标,指导家庭农场种植优良品种、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和撤销等约束机制。

    第三,统筹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统筹考虑发展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在今后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中发挥骨干主体作用。在制定扶持政策时,注意与促进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协调。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等,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在为家庭农场融资担保、降低风险中的作用,实现农业从单体生产向综合经营的转变。

    第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做好产前的农资供应、市场信息服务,产中的农业技术指导、农机协作服务,产后的收购、储藏、加工销售服务等。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平台。支持建设粮食仓储和烘干设备,解决家庭农场粮食集中翻晒难题。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实行区域化的农机服务。完善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体系,大力扶持从事农业科技推广的市场服务组织,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市场信息网络。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开展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配套服务。

    干以胜还表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还需健全法制。建议研究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经营性质、注册登记等方面做出规定。加快修订土地流转的相关法规,建立更为灵活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法律和政策,在保障土地承包权的同时,强化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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