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出现了出资不实、担保业务不规范、收取客户保证金等不正常现象。如何有效地规避、防范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风险是银行业当前面临的又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安徽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建立担保公司资信评价体系,构筑担保业务风险防范的防火墙,在辖内率先推出了“融资性担保公司评级授信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了对担保公司的评级、授信以及管理工作,促进并引导了该行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详细设置评分指标
对担保公司的合理评分是开展对其评级授信的前提条件。该办法通过“竞争能力”、“风险管理”和“财务实力”三大方面30个子项,对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及竞争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侧重于其“风险管理”和“竞争能力”两个方面,详细设置了子项的计分标准和分值。在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竞争能力方面,又将“股东是否存在有关联担保业务或为本机构担保业务作反担保、有无代偿或对外投资情况”的指标作为重点,加大分值考量,促使与该行合作的担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有效提高其自身的风险防范和竞争能力。
有效划分信用等级
在该办法中,安庆独秀农商行将担保公司的信用等级尝试设置为“三等六级”:“三等”指A、B、C三个基本等级,“六级”是指在三个基本等级项下再分别设立两个子级。在该行对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的管理中,首先,不同的评分分值区间就决定了其信用等级的不同;其次,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担保公司提出了有区别的合作意愿,例如对评级为AA级的担保公司,该行的业务合作意愿为“重点支持”;对评级为CC级的担保公司,其合作意愿是“逐渐退出”。同时,依据担保公司评定的等级,也相应确立了对担保公司风险敞口的放大倍数。
合理测算授信总额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担保公司授信总额的确定,应依据一定指标进行合理测算,不能简单地将担保公司的实收资本金乘以放大倍数,也不能依据担保公司在银行存入保证金的多少而定,更不能人为随意化。该办法中给予担保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充分考虑了担保公司的实收资本金、所有者权益及实际对外投资额大小以及评分分值、风险敞口的放大倍数等指标,并结合其与他行签约合作情况而定,通过既定公式合理计算。既考虑了银行与担保公司在业务合作中的“诚实谨慎”原则,即计算中依据担保公司的真实注册资本金和实际对外投资额度,剔除了隐性不实的出资和对外投资等因素影响;同时也注重了对单一担保公司强调的“风险分散”原则,即对单一担保公司的最大授信总额没有采取“授信到顶”的简单模式,而是充分考虑其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约合作的数量(即最大市场份额)以及评分分值。
建立动态监测制度
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是长期动态过程,对担保公司的评级授信管理工作也应该是一个适时调整的过程。为此,该办法一方面明确了对担保公司实施动态监测的主体,即规定了具体的业务部门跟踪管理担保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重大不利事项,如主要评级指标明显恶化、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困难等,应立即核实报告总行;另一方面确定了动态监测调整的要求,规定担保公司的年度授信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但“如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等情况发生变化”,也可“按流程报总行授信管理委员在其最大授信值内调增或调减其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