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编纂是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为基础,没有成功的档案管理工作,就无法编纂优秀的志书。农村信用社志书编纂工作离不开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在志书编纂中发挥着作用。
档案工作是志书编纂的基础
档案是历史活动的原始见证,属第一手资料,是编写志书最基本的资料。它具有权威性、原始性、完整性、系统性等特点,其可靠程度超过其它资料。志书中除直接引用原始档案资料外,大都是根据档案资料归纳、提炼成稿。因此,志书若离开档案,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档案是编写志书的基础,没有档案,志书就难以编修。
志书编纂所需要的资料一般来源以文献资料为主,以口碑资料、实物资料为补充。文献资料包括原有的地方史志、政府档案、各种谱牒、各类簿册、各项契约,近代以来出版的报刊书籍,私人保存的著作、日记和信件,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总结和刊物等。
会计档案在志书编纂中占有重要位置。农村信用社做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新疆农村信用社成立60多年来产生了大量、系统的数据资料,在编修志书时会计档案为社志编纂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
文书档案可直接为社志编纂所用。如察布查尔县联社在规范档案管理时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编纂了部分年代的大事记,只须补充、完善即可为社志编纂所用,大大减轻了查找、核对人物信息的工作量。
志书编纂促进档案规范化管理
志书的编纂是对档案的补充、检验、勘误和整理,对档案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志书根据档案资料提炼升华,成为档案的精髓,丰富和补充了档案。
新疆自治区联社成立以来对84家县市联社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了《档案管理五年发展规划》,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2013年启动《新疆农村信用社志》编纂工作以来,对全疆农村信用社档案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已通过等级评定的联社,档案管理工作非常规范,查找、利用档案资料得心应手,尚未开展档案工作等级评定的联社,对杂乱无章的档案资料束手无策。签于此,各联社正在积极行动,先将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以便编纂工作及时、充分利用档案。
档案是工作活动的直接记录,注重原本、原稿,多为孤本集中保存,一旦损失,难以复得。要使档案能永远保存,除现代化的缩微储存外,就是通过编史修志,把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各个领域的大事、要事发生和发展的轨迹都编写出来,名为志书,实为档案精华,具有集万卷于一册,缩几十年、上百年甚至上千年为一瞬的特点。
由于历史原因,档案中的某些内容不确切,缺乏利用价值,也不能轻易作为志书的资料,而要经过大量调查、考证,使档案资料恢复历史本来面目。特别是档案一旦损失,难以复得,这对编纂志书工作带来的困难是难以想像的。
综上所述,志书与档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它们都是对历史文化、都是对历史与现状的记录。档案是一种广泛、丰富、珍贵的历史资料,它是编史修志中不可缺少的,是地方志编纂的基础。同时志书还丰富档案馆藏,国务院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地方馆保存。”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经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书志》的编纂后,将修志过程中收集整理的资料,移交联社档案室归档后,将极大地丰富农村信用社有价值的馆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