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当前案防形势依然严峻,案件防控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仍需再接再厉。笔者就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如何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谈以下几点意见。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一是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的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二是完善内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落实监事会对决策及高级管理者的监督权,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好监事长在案件防控方面的职责,给予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的权力,形成有效的制衡与约束体系。
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一是根据业务自身性质和特点,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审批制度。二是落实好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离任审计、亲属回避和强制休假制度。三是完善和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高风险业务流程的监督与控制。
完善责任考核追究机制。一是逐步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评价制度,及时查找案件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实行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当某一个网点发生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时,追究上级管理人责任,切实提高管理责任人对案防工作的认识。三是将案件防控工作质量纳入单位考核内容,逐步改变过去单一的考核模式,将案防工作质量作为一个新的衡量标准。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案件当事人、制约人、检查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按照业务管理、监督检查“两条线”严格问责。
完善案防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建立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按业务条线自身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有机配合的监督体系,实现“双线监督”。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效率,充分发挥审计效果运用。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回访复查”制度。对发案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复查,凡应改未改或同质同类问题重新再犯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案件风险预警机制。一是落实案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定期监督并报告案件风险状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和损失。四是落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责任制。
完善案件防控内外联动机制。一是建立案件防控内部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作用,形成案件防控工作内部凝聚力。二是建立案件防控经验交流机制。要定期组织各网点、部室召开辖内案件防控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当前案件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案件防控工作措施建议。三是加强与外部机构的沟通协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案件防控工作中要争取主动,积极向地方政府、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汇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