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金融最突出的矛盾是供需不平衡,对农村地区而言,最需要的是“血液”(既资金)的内部循环。借鉴台湾地区的“农会”模式应该能够解决农村金融供需不平衡的现状。
首先,应鼓励创建综合性的合作社。信用的合作必须与生产流通合作相结合,并涉及生产流通的多个环节,这样能够保证资金在农村内部合理、有效使用,有利于控制风险。而单纯的信用合作容易将合作社引向“民间高利贷”。
从组织结构上来看,应该是中间结构越少越好,最好是基层社的信用部直接对应总社,把基层社的富余资金集中到总社以规避各级联社的投资冲动。富余资金存在总社这个“资金池”里,后者可以付给基层社比银行基准利率高一些的存款利息,让基层社的富余资金能够获得风险较低的赢利。
这一模式还需要政府支持,最好由中央财政为总社填补息差,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