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62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更新金融服务理念,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笔者认为,面对新时期的经济发展转型,农信社也应力求转型,使自身发展与经济发展转型相辅相成。
第一,强化在农村的金融普法宣传力度。
农村信用社应该通过送知识下乡、发放普法书籍、开办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在农村的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形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氛围,打造出更多“守法纪、讲信用”的懂法农民,减少信贷人员发放贷款时的顾虑,以腾出更多时间和经历去琢磨、研究农村金融的创新发展。
第二,探索“信贷+保险”的创新模式。
作为弱势产业,农业的发展需要保险业或国家惠农政策的支撑。鉴于当前农业保险空白的现状,农村金融机构要寻求与保险公司合作,依据农业的季节性特点,共同研究出适合农村种养殖业的保险产品,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提高农村信用社支农积极性。
第三,努力培养员工创新敬业精神。
金融企业只有不断创新发展,才能在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这些都是需要人的智慧来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应通过建立人才库、外出学习考察、到专业银行学习历练等方式加强对员工创新敬业精神的培养。以“本土人才+引进人才”的模式,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特点,促进产品的创新。
第四,扩大抵质押担保范围。一是以“直补保”贷款产品为基础,不断完善“直补保”贷款产品制度和功能,总结先进经验,尝试创新以农民获得的其他补贴为抵质押的农村金融产品,以扩大农民获得贷款支持的范围,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二是尝试建立多元化的担保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再担保以及联合担保等形式,拓宽农民获得贷款支持的渠道,解决其资金瓶颈难题。
第五,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步伐。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在朝着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方向努力的过程中,农村信用社要通过各种措施不断完善自我,正确认识、解决实际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不足;要按照产权明晰的要求,完善“三会”制度,明确划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