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2年8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发展中间业务应产品先行

山东省招远市农村信用联社宋莉娟

  美、日、英等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均在40%左右,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比重仅占15%左右。相比较而言,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发展速度更慢、规模更小,可发展空间很大。在当前资金组织成本越来越大、存贷款利差越来越小的形势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就成了农村信用社拓展经营效益的一条重要渠道。

  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依靠优秀产品的支撑。针对目前金融服务产品过分单一的现状,农村信用社要结合特有的客户群体和经营特点,适时开发新的金融产品。

  上级管理机构在产品开发时一定要坚持“市场有需求、农村信用社有能力、业务有效益”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农村信用社在机构网络、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客观条件,科学地选择那些适合市场需要、发展潜力较大、风险小、成本低、收益高的中间业务品种,集中力量抓好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使推出的中间业务既能够真正满足特定客户群的要求,又能够增加经营收益。

  要加强对技术含量高的新业务进行前期的探讨和实践,力求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个人金融产品,如农村信用社尚未涉足的基金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外汇交易、代理证券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等,力争在深度和广度上加以拓展。如个人理财业务,面对的是众多不同背景的个人客户及其不同需求,设计开发新产品时应站在个人客户的立场上对市场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对象设计具有个性化的个人金融产品。同时要摆正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努力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运用多种营销手段,不断扩大影响,树立良好形象,培育和发展新的客户群体,实现中间业务的良性运营。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