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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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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处理故障 触电身亡


  事故经过

  某服务公司修理班陈某接到某公司工程部质量部的电话,要求处理电缆头发热问题。陈某当时在没有请示公司领导的情况下,私自带领3人前往处理。到达该公司低压配电室后,陈某在该公司值班电工的带领下匆忙赶到配电柜,准备查看电缆头发热情况。陈某安排其他3人中的1人在配电柜前,2人在值班室等待,陈某自己到配电柜后面。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陈某就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头,当时便触电身亡。

  原因分析      

  1、陈某接到报修电话后,未请示有关领导,未执行保证安全的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有工作监护制度及停电、验电、挂地线和设遮栏标示牌等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就用手触碰带电设备,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2、陈某所在的服务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用户直接与工作人员联系,使公司对职工失去监督。

  3、陈某等人安全意识淡薄,个人防护及互保联保能力较差。

  防范措施

  1、服务公司要完善公司职工上门服务的管理制度,杜绝个人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公司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任何工作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3、加强职工互保联保的意识,加大违章处罚力度。 

(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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