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阶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中公布了8种不合格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
这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种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抽查对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的外观及结构检查、基本功能检查、电源及充电检查、显示值稳定性测定、基本误差测定、工作时间测定、响应时间测定、报警功能试验、绝缘电阻检测(常态下)、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常态下)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被抽查产品最重要的安全指标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计量指标基本误差均合格。8种不合格产品中有7种基本功能检查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甲烷超限报警时,报警仪不能将显示值维持在超限状态。不合格产品名单如下:(见报纸)
(摘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