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涉农贷款奖励政策试点扩大


  本报讯  2009年12月27日,财政正式下发文件,宣布将县域涉农贷款的增量奖励政策扩大试点范围,从5省区扩大到8省区,并要求试点省区做好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

  财政资金奖励县域涉农贷款始于2009年4月,当时财政部下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在黑龙江、河南、湖南、新疆、云南等5省区开始试点。

  所谓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部分,按2%比例给予奖励。对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何金)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