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部法律法规元旦实施
本报讯 2010年1月1日,共35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包括国家级法规16部,地方级法规19部。其中跟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有: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属于国家级的规章;
地方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20号);
《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沈阳: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责任领导解聘
本报讯 辽宁沈阳市公安局日前出台火灾事故消防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发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不含10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不含50人)或者财产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较大火灾事故”,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现役)、大队长及分、县(市)局主管领导予以解聘。此外,发生火灾伤亡事故,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