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9年以苏南农商行组团“加盟”苏北,实现跨区域经营;乃至后来张家港农商行成立跨省异地支行为标志,“跨区经营”概念成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发展的一抹亮彩。然而对于农商行而言,跨区域经营这一新的市场尝试,究竟应该加速推进还是应该谨慎前行,业界仍有分歧。
正方
应该加快推进农商行跨区域发展
跨地区设支行,突破“一县一行(社)”的传统农金模式,最大程度地优化其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这一切不但成为现实,将成为农商行发展新轨迹。
长期以来,苏南地区农金市场竞争激烈,贷款需求处于饱和,农商行存贷比仅为50%-60%。另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苏南地区农商行可用贷款资金占存款比重上升空间十分可观,平均达到20%。一直以来固守苏南阵地的农商行,却只能困于陈规,仰望发展的“天花板”,无奈多于希冀。直到2008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出台,才为农商行正式跨地域发展拓开政策的渠道。2009年短短一年间,落户苏北的11家支行各项存款余额已近6亿元,已发放贷款1.5亿多元,对企业授信近6亿元。
南北金融合作,将有利于合理配置全省金融资源,有效解决苏北地区农村金融供应主体不足、金融服务薄弱等突出问题。
反方
农商行跨区域发展还需谨慎
最令人担心的问题是农商行跨地域建立支行不能“服水土”。农商行能否很好地融入到新设分支机构地区的金融生态中去?异地分支行作为本行在该地区仅有的一家分支机构能否适应竞争克服势单力薄、孤立无援的不利条件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苏北地区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空隙固然诱人,但经济基础差异和文化差异不容小觑,而农商行的经营复制和支撑能力也是必须考虑的。一方面是操作风险加大,跨区域发展将导致管理链条加长,会降低银行内控的有效性,发生操作风险和案件的可能性增大。另一方面是信用风险加大,异地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少,对部分企业贷款的动态管理鞭长莫及。加之对当地企业的经营、财务、信用情况不如对本土企业了解得全面、透彻,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难以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由此可见,农商行跨地域设立营业网点,应该是其本身慎重考虑后的市场化行为,而不应该是政策鼓动后的冒进式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