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中、小企业有必要分开讨论,中型和小型企业在财务核算、金融需求等诸多方面存在质的差别,金融机构对中型企业的满足程度已经相当高,而小企业贷款业务其实是一种标准的零售业务。”包商银行战略部副部长魏丽峰说。
2005年11月,包商银行成为首批试点银行,将3000元到50万元的贷款定为小额贷款,并逐步提高了贷款上限,目前已达到500万元。该行把500万元以下定为新型小企业贷款,500万以下50万以上定为小企业贷款,50万元以下定为微小企业贷款。魏丽峰介绍,经过近四年的业务发展,包商银行为当地的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大力的资金支持,经营指标也保持了较好的水平,截至2009年6月末,该行发放了贷款63.24亿元,余额24.9亿元,其中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的微小贷款24519笔,余额8.58亿元,累放金额43.33亿元,余额40.32亿元,目前日均放款能够达到80笔,金额达到5亿元。
此外,她还介绍说,包商银行成立了小企业金融事业部,下设了微小企业金融中心、小企业金融中心、培训研发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而且在各分支机构设立了23个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业务支行,同时将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权限、市场指标、风险控制与初级培训等工作,根据能力建设成熟与否,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大小分别下放到分支机构。
总结四年来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经验,魏丽峰说,“我认为中小企业有必要分开讨论。原因有三点:从统计分率上来讲,把99%的企业分为一类管理失去了意义;中型和小型企业在财务核算、金融需求等诸多方面存在质的差别;而且从金融服务满足程度上讲,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金融机构对中型企业的满足程度已经相当高,但小企业的环境还没有出现本质上的改善。”
“小企业贷款业务其实是一种标准的零售业务,目前我们主要向客户提供小企业贷款产品,其本质和快速消费者是一样的。比如饮料等产品的开发,不可能也不适合对每一个客户量身定做,或因某一个个体而改变,一定要从工业品的角度出发,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标准,实现工业化批量生产,也就是我们说的放款机器,如同中国银行倡导的信贷风险。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最终实现大规模商业开发的目标,但前提是一定要进行市场调研和客户分析。”她补充道。
因此,魏丽峰认为,小企业客户群体不但可以、而且也需要进行分层,“经过近四年的业务实践我们发现,贷款在500万以下的小企业客户群体还可以进一步细分,我们行做过一次客户调查,结果显示,贷款金额为30万以下和100万以上的客户群体,在很多方面呈现着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直接影响着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策略。由此看来,小企业的客户不仅不能够不加区别地一刀切,而且还必须要进一步地细分。”
此外,她还提出信贷技术应该与信贷机构相适应的观点,即,要根据机构的组织形式、规模大小、所处区域和发展目标等各种因素来确定合适的信贷技术。她举例说,“信贷技术本身谈不上好与不好,就像做瓜子生意,虽然有‘恰恰’这样的大品牌,但也有小生意的生存空间,难道说流动小贩的经营方式就不好了吗?只要有市场、有客户就好了,个体经营对它来说就是最适合的方式。对于微小企业来说,小的贷款公司主要靠着熟人机制,靠着一个经理和几个客户经理就能够很好地生存。一定要综合机构的组织形式、规模大小、所处区域和发展目标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哪种信贷技术最适合。我们要想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尤其是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一定要有一大批能够批量生产的‘信贷工厂’,要依靠正规的金融机构,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有必要树立行业标准,从机构适用性和客户特征的角度,研究和总结一些专门的信贷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