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深圳市安全生产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信息经核实后将获得500元奖励,《办法》同时强调,此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和举报材料,一经查实,将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罚。市民举报的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或管理上的缺陷。为防止虚假举报带来对企业生产的干扰,《办法》同时对举报真实性做出了规定,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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