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对19个系统内省、市级“四有”(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现金奖励。
2008年,扬州市社共创建系统内“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0家,其中省级11家、市级16家、县级27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等多个领域。市社对示范社进行现金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各地建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加大了对全市系统内创建“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促进力度,推动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
(左荣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