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三农”工作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国民经济建设的核心工作,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今天,中央再一次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理所应当地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因此,本文通过农村信用社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好市场定位作一些粗略的研究。
资金和服务是关键
“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是中央新农村建设意见中的重要一条,是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种养殖业以及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的资金投入是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基础的重要条件,农民要扩大种养殖业需要投入,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增加投入,特别是近些年外出务工农民回流群中,一些人通过外出劳务学习,带回了许多新思想、新思路、新资金和新方法,在增加农业投入、推动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他们更是迫切需要得到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还是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全面进行综合改革,都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的持续、快速发展,并由此催生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发育,连锁拉动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仍然离不开长期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和完善的金融支农体系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市场定位应“以农为本”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提高的重点上调整治理结构和市场定位,坚持服务“三农”方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期办成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的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在市场定位上突出“以农为本”。农村信用社因农而生,靠农发展,“三农”是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主战场,应充分利用其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提供本土化的金融服务,增强农民和经济组织对农村信用社的亲切感和信任度。要认真分析农村客户及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性,紧紧围绕“农”字大做文章,要把信贷服务工作放到全力支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高度,积极支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在经营机制上突出“应变灵活”。农村信用社具有决策链短、机制灵活、执行效率高的特点,在决策速度、办事效率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农村信用社可以充分运用小法人体制优势,在经营机制上应变灵活,做到小而精,小而强。尤其在授信业务领域上,可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争做当地“最有效率的银行”。
在发展策略上突出“自主创新”。农信社要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为突破口,致力于体制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业务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和营销创新,通过创新—稳定—再创新的循环,不断提高金融竞争能力。要特别重视在中间业务领域的创新,加速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全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并使之成为业务的新突破口和效益的新增长点。
在经营思路上突出“差异竞争”。农村信用社的传统优势在农村,与城市业务相比,农村范围内中小企业、农户及其他个人客户群众多而分布广,个人信贷业务资源十分丰富。而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发展个人信贷业务优势较为明显。充分发挥长期在农村耕耘所形成的人缘、地缘优势,巩固农村基础地位,积极为广大农户、农村小企业以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直接的金融服务。
在业务产品上突出“不断丰富”。一是大力推进“绿色支农超市”建设。在目前已有的小额农贷、农户联保贷款、教育助学贷款、支农信用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支农品种基础上,不断丰富信贷支农品种,努力形成种类繁多、功能齐全、便于农民选择的“绿色支农超市”。
二是积极推进小企业业务“六项机制”建设。要把开展中小企业业务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依托区域优势,对信贷市场进行细分,及时调整信贷投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应中小企业决策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对结算的方便性要求高、对信贷资金需求“短、频、快”等特点。
三是要紧紧围绕“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品牌、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提高金融服务层次和水平。
四是针对农业自然风险较大、农民担保抵押不足、信息获取不对称、农村保险发展滞后、金融风险分散补偿机制不完善等难题,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发符合农村经济特点、能够满足农村各类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质量、效率和覆盖面。1、提升小额信贷品牌。进一步提升小额农贷品牌,将小额农贷服务对象从传统的种养业拓宽到加工、运输、经商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由原来最高1万元逐步提高到3—5万元;把银行卡功能与小额农贷授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小额农贷信息化管理;从而形成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满足农户有效信贷需求。2、创新信贷担保方式。担保抵押不足是当前农民获取信贷支持最大的障碍。农村信用社应适应各类客户和市场需求,结合产品和服务创新,着力破解涉农客户担保抵押不足的难题。按照“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信贷管理模式,对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发展特色规模农业引入联保机制,解决专业户贷款需求量大而有效抵押不足的问题。对依法持有易流转或变现、有增值潜力的土地、订单、市场类物业承租权、收费权等其他产权的农村专业户,发放产权抵押贷款,满足农村较大项目的金融需求。对经营效益好、产品有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掌握仓库货物进出控制权的前提下,按照仓库存货的一定比例发放仓单质押贷款,满足加工企业大额流动资金需求。3、推广各类信用共同体信贷模式。对于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客户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散补偿难等问题,农村信用社应积极探索以信贷为纽带,培育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创新信用合作机制,把专业化发展中利益各方组织起来,形成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信用共同体信贷模式。 在农村地区,积极促成“会员制、封闭型、小额度、非盈利”担保基金组织的成立,通过各类基金担保组织的有效担保,对基金组织成员给予数倍的信贷支持,实现农村信贷良性循环;以积极的信贷政策,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成立各种有偿的基金担保组织,为农村各类经济主体担保获得信用社贷款支持。在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基地、禽畜养殖基地等区域,引导业主组成各类专业协会,借助专业协会力量,设立专业担保基金,形成行业集群担保机制,农村信用社向各类业主发放担保贷款,使之加快集约化、市场化步伐;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农产品运销的企业,引导其组成行业协会,借助行业协会的担保机制,农村信用社提供贷款支持,促其规模化发展;与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等建立信用共同体,对农村物流中心、汽车运输公司、诚信运输户给予信贷支持,加快运输业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市场前景好,但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的农村中小企业,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总之,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用社一定要抓住机遇,大胆创新,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产品,在市场定位上以农为本,大力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做好支农主力军和新农村建设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