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某矿班长一日带6名职工入井,到浮选三坑口第二段提升斜井93米处采场打眼,做采矿准备。下午时打完了40个炮眼后装药。
2、放炮前2名搬运工因送工具已到达上部二级提车场,其余四人到采场口下部约20米的井筒内躲炮。半小时后炮响,在二级提车场的2名搬运工听到下面声响不对,以为是风管开了,就到井上找维修工。
3、维修工到达采场后,发现尾矿沙和水从采场中流出,矿沙和水淹没了透水处以下的井筒,躲炮的四人全部遇难。
事故原因
1、在有明显透水预兆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不进行探水,继续打眼放炮,将采空区崩透,造成透水事故。
2、安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坑口承包人无任职资格证书,在组织生产中,忽视安全,要钱不要命。无采矿设备和作业规程,无专职放炮员,不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该矿无单独的采矿许可证,三坑口非法发包,承包,在井下建选厂存在严重隐患,没有及时发现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防范措施
1、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矿山法审批采矿企业资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加以制止。
2、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对于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按照原则,制定相应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技能。
(苗 杰编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