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宁夏灵武市农村信用联社市场拓展部经理马彦虎强调。他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业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都比较落后、生产成本大、组织松散、抗风险能力差,所以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投入积极性不高,只是在行政命令的前提下,投入的资金相对于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由于农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民获取信贷资金成本过高,农村金融服务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所以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都陷入恶性循环的局面。”因此,他认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怎样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马彦虎建议首先要培育良好的诚信环境,他说:“应由政府倡导,动员全社会公民参与建设良好的诚信环境,树立诚信意识,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对那些不守信用的人,应该采取措施”,他举例说:“对有逃债行为的干部应该进行停岗、停薪、停职,不提拔、不调动、不晋级;对有恶意逃债的一般群众,可采取限制高档消费、不办理工商注册等办法进行制裁。”
马彦虎认为,有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各金融机构才能自觉、自愿地为“三农”服务。“中国农村不缺大银行,而是缺少真正愿意为‘三农’服务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崛起,将加强竞争机制,这样以来,农民获得生产资金的成本就会降低,这样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都会转入良性的发展轨道”,他说。
随着全社会公民诚信意识的增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涉足于“三农”,为了使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同步良性发展,马彦虎认为,需建立以下金融体系:“为了增强投资人的信心,必须成立存款保险公司、贷款担保公司,建立行业或区域性的生产合作组织,同时国家要扶持建立农业保险公司。”
如果建立了互惠共赢的新农村金融体系,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随之而来的也许是“还款难”的问题。因此,马彦虎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首先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走合作化的道路才能使农民走上致富之路,而只有农民有钱赚了信用社和银行才能有钱赚,二者是真正的鱼水关系,合作才能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