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群众所提的建议,采取的态度和方式不同,产生的效果自然也不同。对合理化建议既听取又采纳落实,农民群众就会信任我们农村信用社,就有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的积极性;反之,就会失去农民群众的信任,就会挫伤农民群众与农村信用社建立鱼水关系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对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键不在于征求了多少,而在于采纳了多少,落实了多少。建议是否真正得以落实的标准,就要看农民群众是否满意。征求、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坚持以农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农民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农民群众的利益为第一考虑,以农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优服务、解难题、做好事,这是我们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只是把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填在表上,记在本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即使征求的建议再多,也毫无实际意义,甚至还会阻断农民群众关心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言路,听不到农民群众的真正心声。
当然,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非全是合理可行的,更不可能都是“金点子”。但是,其意见和建议总会有一些是合理可行的,对此要区分情况,虚心采纳,尤其是那些富有创见性的合理化建议更要认真对待。对已被采纳的建议,要及时列入工作计划中,逐条落实。采纳就要承诺,承诺更要“践诺”,要言必行,行必果。同时,要把结果及时反馈给农民群众,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对一时因条件所限落实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解决,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唯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树立农村信用社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把惠民工程这项利国、利民、利社的民心工程搞好,搞出成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