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郑劭清)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两会”上透露,五年来,农信社包括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在内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各地农信社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社,以及县(市)辖域内两级法人社等多种形式。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家,农村合作银行113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1824家。同时,农信社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省级政府、省联社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农信社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国家在中央银行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三方面对农信社予以政策扶持。截至2007年底,经严格审查考核,央行共计对29个省(区、市)的2396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用于置换不良贷款1353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兑付票据807亿元,对陕西、新疆发放专项借款12亿元。随着各项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农信社“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截至2007年底,按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比例为9.3%,与2002年末相比下降了约28个百分点;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达13%、14.1%、13.3%,而2002年底,全国农信社资本充足率仅为-8.45%。自2004年以来,全国农信社连续三年实现盈利,2007年盈利4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