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经贸纠纷 仲裁大有可为

  在中国仲裁周期间,“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在致辞中表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他希望国际仲裁界进一步凝聚共识,携手探索更紧密的机制化合作,共谋国际仲裁事业未来发展繁荣之路,为建设开放合作、开放创新、开放共享的世界经济,为世界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6年来,“朋友圈”不断扩大,贸易互联越来越畅通,产业带越来越广泛,联通网越来越紧密。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与有关国家共建了80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给沿线国家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获得感。

  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近年来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推进国际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仲裁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并以其契约性、保密性、高效性、跨国可执行性等特点,在“一带一路”纠纷解决中显示出突出优势。

  卢鹏起指出,随着“一带一路”政策沟通范围不断拓展,设施联通水平日益提升,贸易投资合作持续深化,资金融通能力显著增强,人文交流往来更加密切,仲裁在贸易、投资、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纠纷解决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苏伟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各国间务实合作不断深入,国际经济交流与活动日益频繁,跨国商事纠纷将不可避免增多。这就需要沿线国家之间加强法治合作,协助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更加高效灵活解决争议,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

  此外,作为完善全球治理、推动世界国际化的智慧方案,“一带一路”的理念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和响应。当天,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创造了更多的互联互通和跨境交易,也使得仲裁和调解的作用被进一步发挥,帮助更多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她希望各国仲裁调解机构通过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不断提高公正性和公信力,同时提出需要联合国贸法会关注、讨论的议题,以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促进国际仲裁和调解的统一性,完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大多属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法律原则和理念之间差异性很大。因此即便是仲裁这种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也存在区别。

  对此,卢鹏起希望,全球仲裁机构能够秉持开创、共享、服务的发展理念,推动构建“一带一路”仲裁法律共同体,不断促进多元化争议解决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适用。他还表示,当前第三方市场合作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模式,面对第三方市场合作具备的宽领域、多要素、高复杂性等特征,“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服务和保障机制仍需不断深化和完善。这也对当前国际仲裁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有待相关各国仲裁界深入交流思考,共商对策。

  苏伟提出,希望各方共同努力,促进国际商法协调,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开展仲裁业务交流,搭建新型国际法治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推动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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