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小农户水平
总社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指导意见》
总社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要求,到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小农户服务带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发挥为农服务国家队作用。
《意见》提出,在实施惠农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上,要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在推进涉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上,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联合,加快推进与党政涉农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横向联合,努力实现协同服务、共享发展。
《意见》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供销合作社顺应我国现阶段国情农情、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创新和有效模式,要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我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力军。在未来,全系统将依托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农业产业生产服务需要建设1.5万家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的惠农服务中心;由系统大型农资经营企业牵头、市级和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组织,新建和改造1000家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服务能力的新型庄稼医院。到2022年,全系统智能配肥服务辐射1000个县。同时,重点培育300家有优秀带头人、有可靠技术方案、有成熟托管模式、有完善服务体系的“四有”农业服务企业。到2022年,服务辐射1000个县。此外,将选择1000个村开展联耕联种,选择300个村探索发展农业共营制,由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主体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或环节服务。
《意见》强调,实施“惠农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全系统推进产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统一认识,全力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督导推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惠农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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