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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出台2019年“三会”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近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为巩固和深化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成果,持续向纵深推进全省“三会”制度建设,按照年初下发的《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出台了《2019年全省建立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为确保完成今年“三会”制度建设任务,实现2020年所有设区市社、独立建制县级社“三会”制度全覆盖,提供了有力保障。

  方案提出了今年“三会”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南京、无锡、扬州、镇江等4个设区市社和新沂等20个县级社为2019年全省建立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单位,明确到今年底,24家建设单位要召开代表大会,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选强配齐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落实监事会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三会”制度。

  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建设内容:一是健全完善联合社“三会”治理结构;二是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三是创新完善联合社工作机制;四是推进加强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为确保今年“三会”制度建设取得实效,方案要求各建设单位认真制定方案,加强汇报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办、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为顺利召开代表大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积极组织筹备,确保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如期举行。方案还要求各设区市社加强统筹指导,及时向省社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社将适时开展“三会”制度建设督查督导工作,不定期通报“三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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