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挥下,某盟公安局多警联动,在内蒙古大草原深处捣毁了一个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假贩假云天化肥料的窝点,现场查封涉嫌假冒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金富瑞”“红磷”的掺混肥料560余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在本次行动中,警方共出动包括特警在内的警员30余人,对该化肥制假贩假窝点进行了全线封锁,扣押相关财务资料,并依法拘留相关责任人。在查处现场,云天化股份打假维权办公室通过现场识别,以及对该疑似假冒产品的包装、外观和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初步确认该疑似假冒产品非云天化股份生产,也非云天化股份授权该厂家生产。警方随即对该批涉嫌假冒产品进行查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