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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有“权”该咋用

□ 青岛农业大学 张立宁

     一提到权力,大家首先会想到政府官员和执法部门,似乎只有他们才有权。如果说农资经销商也有权,你信吗?农资经销商哪儿来的权?

    农药生产厂家都知道,产品一旦进入了销售渠道,销得好不好,决定权就在农资经销商手里,尤其是在终端农资经销商手里。农民使用什么农药,几乎完全取决于经销商给他的推荐。“农药进了店,怎么卖、卖多卖少,我说了算。”多数农资经销商也一直这么想。由此可见,农资经销商的权力还真不小。从小处说,农药销多销少,直接关系到生产企业的效益;从大处说,卖什么农药,农药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到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收成,甚至影响到国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但是,事物总是相辅相成的,有权就有责。首先,作为农资经销商来说,有权要会用。原来那种“我的店我做主,我愿卖啥就卖啥”的想法,现在还是收一下吧。

    6月1日起,新修订版《农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首次明确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还要求“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使用农药的人员应该负的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不合理使用农药的行为,对不按说明书使用农药、使用禁用农药、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等不合理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再看看我们农资行业的现状,不作为者有之,见利忘义者有之,权力滥用者有之。不少农药销售网点还是个体经营的农资店,从业人员具备植物医生和植物营养师专业技能的并不多,基本上是什么赚钱卖什么,很难做到“对症下药”。那么新《条例》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农资经销商。

    农药使用事关农产品生产,更事关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农资经销商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科学正确地向用户推荐农药产品,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残留,让消费者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农产品卖得好,农民有钱赚。而这一切,都与我们的农资经销商息息相关。

    所以,农资经销商再不能不把自己当“干部”了。农资经销商,应该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同样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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