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泰农资农业经贸洽谈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与泰国全国农业合作社总社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泰两国百余家企业进行了直接经贸交流和业务洽谈,取得了丰硕成果。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肖仲凯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指出,中泰两国是友好邻邦,传统友谊深厚,人文交往密切。两国同为亚洲的农业大国,政府对农业的发展都非常重视。加强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农村经济良好发展,符合两国政府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增进两国人民的福祉。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与泰国农业合作社代表团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为中泰两国在农业领域共建共享“一带一路”成果,搭建起新平台;为中泰两国合作社在传统友谊下深化互信和合作,注入新动力;也将为双方成员单位拓展国际市场、增进人员交往、扩大技术合作,创造新机遇。会上,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长李殿平与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主席SIRICHAI ORSUWAN(素里猜·欧素万)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一致同意在5个领域开展合作,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的贸易与投资;农业企业及合作社之间的管理交流;高层管理者、企业管理者、技术人员的互访;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双方组织及成员的发展。
“商会不仅立足东盟地区、面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还服务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以推动化肥、农药等农资领域的贸易和投资为主业,逐步拓展到农业等相关领域,积极推动国内农资企业国际化发展,帮助相关国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李殿平表示,中泰农资农业经贸洽谈活动,既有利于中泰两国合作社的业务发展,也必将对中泰两国的农资、农业经贸交流合作产生推动作用。
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主席SIRICHAI ORSUWAN(素里猜·欧素万)在会上介绍说,此次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商务考察团的成员是由泰国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行业成员组成,中泰两国关系密切,两国合作社此前均有过互访活动,相信未来也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外交部负责人察农·席密瓦尼(CHANON SIMIWANICH)向大会详细介绍了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的具体情况。泰国农业合作社分为国家级、省级以及基层合作社3个等级,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是国家级合作社,建立于1952年,鼓励成员通过合作互助方式开展业务,通过非营利模式,使合作社成员和整个社会受益。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业务范围广阔,开展的项目主要包括:培训合作社管理层;给农业合作社成员提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并进行技术指导;提供产品加工销售、信息交流等服务,建立示范性合作社和配送中心,建立大米销售中心等等。
作为中方企业代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元吉(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的副会长单位分别向中泰两国会议代表介绍了公司的业务情况,并表达了期待与泰国同仁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愿望。四川美丰海外工作部经理袁铮杰表示:美丰作为国际知名的农资生产企业,已经在东南亚市场开展了较为成熟的合作项目,非常看重东盟市场的需求与合作,希望借助东盟农资商会提供的平台并做一展示,让泰国友人了解美丰,认知美丰,开展合作。在现场对接交流时,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及商会新成立的国际贸易委员会的80余位会员企业代表与泰国全国农业合作总社商务考察团的60多位代表进行了直接经贸业务洽谈,场面气氛活跃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