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31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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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开展“两杂”种子生产基地认定


  本报讯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保护,提升农作物种子供种保障能力,农业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国家级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要求生产基需满足近3年种子生产面积分别达到3万亩和15万亩以上;近3年未发生种子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生产基地有大中型种子企业常年进行种子生产,并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形成规模化基地等条件。      

  通知强调,国家级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基地认定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按基地认定申报程序重新认定。农业部对认定基地在有效期内开展不定期抽查考核,并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对抽查考核和中期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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