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下发《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比去年每斤提高0.1元。
据了解,执行上述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9月30日。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近年来我国逐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相比2006年,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上调幅度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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