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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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助推节能减排


  本报讯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形成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稳定的资金来源。

  农业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60%,化肥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力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30%;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淘汰一批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节能减排型种植制度,减少高耗能低效率的种植环节;5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农村沼气用户达到5500万户,年用沼气216亿立方米,形成年开发340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

  据介绍,为保证上述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将加快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保护性耕作等项目的资金总量,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产生活节能、农村清洁工程、老旧及高耗能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把农业清洁生产列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逐步形成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稳定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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