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1日,商务部公布了《2012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2012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2012年化肥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非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338万吨,复合肥169万吨。
此外,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直至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申领完毕。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时,其可申领的起始关税配额数量根据以往实际获得的配额设定,在起始关税配额数量内企业可分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企业报关进口后或将未使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退回后,可在不超过起始关税配额数量的范围内再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