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为满足山东经济快速发展,对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的要求,山东省今年将争取建成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应急储备能力将达300万吨。
根据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山东省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的意见》,该省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省内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规划指导,以企业为建设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意见提出,该省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主要建设在重要港口及陆路枢纽处、重要煤源集散地和重要煤炭消费区域,具备交通运输优势、煤炭储备用地优势和煤炭消费辐射优势。建设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的企业要具备上游煤炭资源和下游煤炭消费用户优势,煤炭应急储备能力要达到60万吨以上、年配送运营能力达到2000万吨以上,有与储备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煤场地、煤炭装卸设施和煤炭经营基础。
根据规划目标,该省第一批建设龙口、莱芜、诸城、齐河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规划建设日照、高唐等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以龙口、日照基地为依托,发挥东部沿海港口优势,加大海运煤炭调入量,实现港口向鲁东、鲁中和鲁东南的煤炭应急配送;以齐河、高唐基地为依托,发挥铁路、公路连接山西省和京津塘交通枢纽的优势,实现向鲁北、鲁西、鲁西南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以莱芜、诸城基地为依托,实现向鲁中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同时,该省还将健全煤炭应急储备模式。实行应急储备,定向保障;用户定需,基地储货;合同供需,市场定价;政府支持,保障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