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7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被假冒企业自身管理漏洞不容忽视

郭兆熊

     近日看到某网站报道,“一经销商拿不到正规厂家代理权竟自造伪劣化肥”。 因为一直拿不到品牌化肥的代理权,3月底,山西阳曲人乔某以每条3.5元的价格购买假冒该品牌化肥包装袋1000条及合格证。将低价购买其他品牌化肥装入其购买的假冒品牌化肥包装袋内,并放入假合格证进行销售。同时,将其库房内存放的9吨多陈旧化肥进行换装,冒充该品牌化肥,利用给某代理商运输真品牌化肥之际进行调包。随后他把从车上调包换下的14吨真品,混上购买的劣质化肥和库存的9吨过期化肥,乔某共生产、销售假冒化肥44吨,导致200多户农民受害,销售金额达8.8万余元。目前虽然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仅2.6万余元,但伪劣化肥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却无法估量。

  这起制假售假活动虽然找到了源头,但是乔某假冒的那家企业的品牌,企业在管理制度上是不是值得深思。如果没有抓到造假者,是不是处理的就应该是某品牌的企业呢?因为造价用的1000条包装袋和合格证是真的。造假者不可能因为1000条包装袋自己去设计、制版、印刷吧?

  坊间传闻,茅台酒厂自己人就在向外部倒卖酒瓶包装。在这种有“内奸”的情况下,茅台酒又如何能不造假,又怎么能被消费者辨别呢?

  在我们化肥行业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呢?笔者没有详细统计,但估计制造假冒化肥的企业都不会大量生产,否则被暴露的机会太大。要是几十吨货就自己制作包装的话,可能成本上也不合算,那么他们的包装从何而来呢?是不是我们大品牌化肥企业的“内奸”在销售包装呢?还是给生产企业制作包装的合作伙伴出卖企业呢?这些都值得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

  不管包装是从哪里卖到造假者手里,但是都说明知名化肥生产企业的管理有漏洞。处罚未必能完全解决深层问题,化肥企业应该深思并完善自己的管理漏洞。千万不要认为,造假者必将自食其果,而更严重的是这样的事实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和长远发展。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