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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新国标实施之我见

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营销部 王 勖

  国家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9》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将代替《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1》。随着近年肥料市场的迅猛发展,曾起到市场规范作用的GB15063-2001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所以新国标GB15063-2009诞生了。新国标的实施将规范复合肥料的竞争,并促进肥料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作为新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积极推动了新标准的出台,并主动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改进产品标识。

  新标准中除了对产品质量有了新的标准要求外,对于包装标识有了更加严格细致的要求。笔者常年在市场上走动,也常常见到很多钻标准漏洞的现象,相信新国标的实施这些现状将有望得到改善,将大大促进复混肥行业的规范。下面举例说明:

  1:新标准中增加了含氯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

  笔者发现: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项可以不做测定,但是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目前市场上很多双氯产品(氮肥用氯化铵、钾肥用氯化钾加工成的复合肥)依靠价格较低的优势受到很多客户的青睐,但是随着双氯产品产销的增多,高氯类产品超范围使用的现象也是越来越严重。高氯产品对于盐碱地和干旱地区的使用应当受到限制,这次新国标的实施有望使高氯产品的合理使用得到规范。此外,以前经常有含氯产品,用特别显眼的大字标注“硫酸钾(型)”、“硫基”等字样,却在难于发现的地方用小字标注“含CL”,这样的违规行为在新国标实施以后被明令禁止。

  2:新标准对于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规定。

  新标准规定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同时,增加了缩二脲含量的测定方法和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注缩二脲含量的要求。随着我国复合肥企业大幅度扩产,尿基产品中由于缩二脲含量过高而导致的烧苗事件屡有发生。这项规定有望减少缩二脲的毒害事件的发生。笔者同时注意到对于缩二脲的含量未明确具体范围,而是“符合供需双方约定的要求”,这样对于企业的灵活性会更高一些。 

  3: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

  肥料市场是复杂的,造假的花样也是繁多的,有的产品也标注含氮磷钾,氮的含量是百分数(%),磷钾含量竟然是升每毫克(mg/l)大概相当于百万分之几吧。对于这样“聪明”的造假者,新标准通过明确其违规性给予了打击。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用自动分析仪器测定产品的氮、磷、钾含量,适用于快速检验。

  当然,在庞大的肥料市场中复合肥料的新国标能够涵盖的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即使我们已经有了若干个肥料品类的国家标准,有些新出现的产品还难于用国家标准规范。比如目前市场上含30%氮的颗粒氮肥特别多,是氯化铵与尿素的混合颗粒;包装上会标注加锌、加氨基酸、加有机质、加多肽等等,加了很多东西就是没有磷和钾,外观造粒和复合肥料非常相似,包装上还有大幅的作物丰产的照片,还有玉米专用肥等字样。

  这类产品价格便宜而且经销商有可观的利润,很多经销商把它作为尿素销售,甚至有人当做复合肥销售。各家肥料经销商面对低迷的行情无可奈何的时候,有利润好销售的产品自然就是好产品。既然是颗粒氮肥,提苗效果会比较明显,赚取了利润之后能否增产也就无暇过问了。广大的农户,无意当中又成了被忽悠的对象。这类产品不可能执行复合肥料的国家标准,可是却冒充复合肥销售。市场需求这样的产品,原本无可厚非,但是没有规范任由虚假宣传泛滥也是不正常的。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颗粒氮肥”的国家标准,以规范目前除尿素以外的颗粒氮肥市场。

  肥料市场的产能过剩已经成为行业内的共识,由于产能过剩形成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近两年,竞争加剧和生存的日益艰难的状况下,肥料市场产品和标识不规范的现象更加严重了。随着市场的低迷和竞争的加剧,恶性竞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怎样在规范的框架内公平的良性竞争,将是市场管理部门和肥料生产企业、肥料销售单位共同面对的重要命题。我们相信,在当前的市场状况下,复合肥料国家新标准的实施将在规范市场、减少恶性竞争和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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