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的美女编辑馈赠了《解密》、《踞点营销》等典籍,原来打算写点读后感悟什么的,太多的咨询与聊天,电话、短信、邮件……,搅和了原来的打算,一言以蔽之,就是“化肥企业是否取消优惠电价”引起了太大的震动、躁动、骚动,我们也天南海北地咨询与聊天了一个天翻地覆,可惜啊可惜,没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
不知道我们的推测是否准确,眼前这股风的你传他播,可能真正来自于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理说,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是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而导火索应该就是4月8日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明传发电》,这份关于用电价格杠杆保障电力供应的紧急通知说,2010年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促发展的措施成效明显,全省生产用电需求强劲,用电负荷大幅上涨,但由于主要水库来水严重偏少,水位较低,发电能力十分有限,且受西南旱情影响来水将推迟,火电装机虽增加22.3%,但火电存煤受煤源、煤价、运力等因素影响大幅下降,电力供应形势较为严峻,为保障电力供应,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运用价格杠杆保障电力供应,并要求:①根据来水情况调整年枯水期电价时间。②迅即落实以煤定电机制。③鼓励火电厂脱硫等。④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⑤支持省电力公司积极从外省多购电。⑥实行临时调整低谷用电价格措施。⑦保障发电企业现金需要等,真正让中国化肥界掀起轩然大波的是“简化电价分类”,该份特急文件明确规定,取消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按相应的普通工业和大工业电价执行。
2009年,湖南省物价局曾在中国价格论坛上发言,表示湖南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每千瓦时0.3元多,年优惠金达10亿元之多,在全国大流通格局下,有一半的化肥销往省外;农业生产用电每度优惠0.24元,年优惠金额达18亿元,而生产的粮食却是供应全国。该省物价局建议国家在全国销售电价中参照可再生能源附加政策设立支农电价附加,每千瓦时加收1-2分钱,统筹解决农业省的化肥生产和农业生产用电优惠的资金来源,确保支农电价优惠金额的公平负担,这个美好愿望实现起来可不太容易啊!
取消化肥生产优惠用电,听上去“合情合理”,做起来“步履维艰”,今年2月21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部、全国供销总社等十部委共同发文,要求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用天然气和铁路运输实现价格优惠政策”,白纸黑字吗。其实,中国农资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去年年初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那件事,化肥价格限制政策被取消了,但却要求“暂时保留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实行的价格政策以及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要求“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切实纠正和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的行为”,更是言之凿凿。再往前的那些“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等类似话语,再明白不过了,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2007年我在《关注化肥价格改革》一文中,曾经提及到,化肥生产的电力优惠,“中小化肥用电比普通大企业优惠0.10-0.30元/度,比黄磷、电石等工业优惠0.05-0.10元/度”,手头上只有2005年的数据,中国氮肥企业总计耗电585.5亿度,如果每度优惠0.10元,氮肥行业就享受着58.55亿元的电力优惠;如果每度优惠0.30元,氮肥行业就享受着175.65亿元的电力优惠,反过来说,如果化肥生产企业取消优惠电价,光氮肥行业就要增加58.55至175.65亿元的成本……还敢往下想吗?
湖南省办公厅说,对销省内部分中小化肥因此增加的支出,经核实后由省根据化肥市场价格变化另行给予电费补贴,这就对了,化肥生产企业取消优惠电价,只是个传说,但愿只是个传说,至少目前只是个传说,尚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化肥生产企业取消优惠电价,还得慎之又慎,篇幅有限,暂不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