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0年3月19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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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国家免检”再惹麻烦

张 涛

  随着3·15的到来,全国各地工商、质检部门对于农资市场的打假、清查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坑农害农的农资商品被一一清查,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但是在3·15前夕,本报接到齐齐哈尔某农资流通公司的反映,称该公司在2008年购进湖北某品牌复合肥,该品牌为国家免检产品,在产品外包装均印有“国家免检”的字样,以至于没有销售完的货底被当地工商局查处,该经销商困惑的是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至此,实施8年之久的国检免检制度彻底被废。现在查处的货底是在此之前生产的,是否也该被查处? 

  接到反映,记者迅速连线北京澳佳、山东联盟、黑龙江倍丰等生产及流通企业,企业表示,在废除国家免检制度之后的几个月内确实存在此类现象,但是由于企业及时与当地工商部门协调,在与经销商共同努力下,尽快将货底销完或者更换包装,在去年上半年基本处理妥当。之后记者连线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胡国强处长,他表示,由于国家已经明文废止国家免检制度,当地工商局对其查处没有任何疑义,对此类事件需要工商和质检部门进一步协调。

  在此之前,本报对此类事件曾经做过相关报道,很多经销商也都为此苦恼,但是2009年上半年出现此类事件居多,目前存有“国家免检”字样的货底均已消化,但由于齐齐哈尔属于东北地区,用肥淡旺季明显,正巧去年经济危机,销售不畅,导致货底没有消化干净,而在春耕用肥这一旺季被查处。

  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呼吁:目前正是春耕用肥旺季,在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希望当地工商部门能够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将剩余产品消化掉。同时,本报提醒广大农资流通商和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制度废除后没有适当的缓冲期,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及时更换包装,防止产品在市场上流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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