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反腐败工作来看,农商银行一方面作为金融业务经营者,承担着支持地方经济、支持农业产业调整的历史使命,政府倡导亲清关系使得我们同政府沟通所需的人力及财务成本在下降;另一方面,在信贷领域,农商银行在贷款审批、贷款核销等重要领城有一定权力。同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内条例的不断完善既是对问责追责的重要部署,更是对担当尽责的鲜明号召,释放出以监督执纪激励干部创业、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
作为金融部门,农商银行既要面对业务经营的压力,承担完成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的任务,又要不断提升系统内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素质,不断加强系统内反腐败工作。
抓好干部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素质。党员干部作为一个团队的带头人,理应挺身在前,身先士卒。对党员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要注重从思想教育上引领提升。始终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从严治党系列《决定》《意见》,着力从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入手增强干事创业的内在自觉。突出思想教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重视群众监督与客户体验,建立制度保障体系。监督的目的是保护,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在营业大厅显著位置公示监督热线,让客户和员工的诉求能够直接传达给党委班子,发挥群众监督的正能量,党员干部特别是县级行社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在对待客户建议和反映问题时,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接待,让客户和员工在与农商银行党员干部的交流中增进对农信品牌的认同。要想获取群众和客户的认可,就理应受到客户、广大基层群众的监督。在日常业务中,要切实做好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农信品牌形象,不断延伸农村金融服务的触角,将涉农业务的根基扎广扎深。
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化监督,做深做细日常化监督。协助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第一种形态”相比其他“三种形态”来说更加知易难行,“第一种形态”是基础,需要通过“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函询、提醒谈话、诚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方式,尽最大的努力防止干部出问题。同时,通过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党的事业和农商银行自身业务经营也需要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凸显纪律监督对干部的保护作用,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持续用力、形成常态,营造敢于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在具体事务上,一是加强沟通了解,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可以利用下乡、营销业务机会,围绕日常监督重点,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客户的沟通,通过与干部员工的谈话,加深对员工思想动态的掌握,多方面了解农商银行内部“关键少数”的情况。二是主动列席会议。县级农商银行纪委书记通常兼任监事长,在农商银行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纪委的主动介入和列席,有助于全面规范履行职权等方面的监督。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对相关案情的通报学习,充分发挥警醒作用。
坚持合规,严格问责,扎牢防线。金融行业有其特殊性,自身有严密的制度流程。如在一笔货款的营销中,涉及调查、审查、检查等各个条线,在贷款核销中,涉及风险控制、审计、财务管理等部门,如果每一个环节都能坚持合规操作,那么基本就不存在所谓“监督盲区”了。在银行内部管理中,问责是促进合规文化建立、合规意识养成的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应坚持“一人问责,震慑全行”的理念,将每一次问责的问题及结果在全辖通报,对仍犯通报中错误的加重处罚,通过对点的问责达到对面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