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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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县社 向《宪法》宣誓 遵《条例》要求


    本报讯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新修订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东省翁源县供销合作社于12月4日在县社会议室开展了《宪法》宣誓和诵读学习活动。

    在县社主任涂干忠同志的带领下,大家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随后,在何东定副主任的带领下,大家一起认真学习了《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领会了其中的精神。通过这次学习,大家都受益匪浅,表示一定会忠于《宪法》,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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