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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好农村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合拳”

□ 山西省平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晋旭斐

    随着居民金融消费的日渐频繁,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也日趋紧密,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更需要被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防范和打击农村金融犯罪,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农信社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笔者认为,要打好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攻坚战,农信社还应全力出击打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合拳”,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

    多维渗透打好“教育培训组合拳”。要做好对农村客户群众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首先要培养一支综合素质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宣传队伍。农信社要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岗位、日常工作实际认真解读,提升自身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与水平。

    多点发力打好“宣传服务组合拳”。农信社要按照农村客户的日常生活需求,持续不断地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字幕,发挥乡村庙会、集市等人流量大的优势,派出服务小分队深入乡镇村落开展专题宣传,同时通过网站、微信、电视、广播等渠道,向农村客户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题宣传。在活动组织上,要持续举办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金融知识进万家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形式上,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宣传片、实地讲解等客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升客户群众的维权意识,丰富客户的金融知识,筑牢客户的思想防线。

    多措并举打好“互动协防组合拳”。要做好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农信社需紧密携手公安、银监、司法、人行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无漏洞可钻。农信社要与公安、银监、人行、司法部门建立互动联通机制,主动为公安、司法部门提供金融犯罪的线索和信息,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各类案件的查办工作,协助银监、人行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公安、司法、银监、人行部门的职责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好、落实好、执行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类宣传活动,对辖区金融犯罪信息及时收集、及时汇报、及时总结,形成农信社与公安、司法、银监、人行部门的互动协防工作机制,为农村金融消费者提供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多面出击打好“监督检查组合拳”。监督检查工作是自我工作职能完善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农信社要积极做好自我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广泛而有效的信息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促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效执行、严格执行。一是持续开展自查工作。要组织员工每日汇总分析经办的业务,定期不定期巡查ATM,对问题随时关注、及时发现、积极整改。二是持续做好互查工作。要在各信用社之间、各营业网点之间、各柜台岗位之间开展互查工作,对各项业务的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各类机具设施的管理和检查进行风险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揭示风险隐患。三是持续拓宽监督平台。要面向客户群众设立举报箱、服务热线、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客户群众勇于揭发身边的金融犯罪现象,并对收到的客户信息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处置,将金融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多方联动打好“平台对接组合拳”。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实现农信社、公安、司法、银监、人行各类监控平台的广泛对接、深入对接、精准对接与联动对接,同时面向客户群众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服务平台,实现客户监督检查服务平台与农信社、公安、司法、银监、人行各类监控平台的单方信息共享,将客户群众举报的犯罪信息迅速得到各类监督平台的关注、跟踪、调查、取证,各机构职能部门迅速做出反应果断处置,形成多方出击联合打击的态势,使犯罪分子无处藏身,随时、及时维护客户的金融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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