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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出台支持盘活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政策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盘活土地资产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和盘活供销合作社土地资产,结合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中的优势,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经营、联合投资、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与村集体合作建设和发展项目,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或按照投资比例分红,收益分成要向村集体特别是贫困村集体倾斜,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发展。

    《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快落实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全市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二是解决社员股金再贷款抵押的土地资产问题,年底前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三是保障供销合作社和村集体合法权益,确保供销合作社和村集体合作发展工作持续健康推进。

    《意见》的出台,是梧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加强互助合作、共同发展项目、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措施,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改革发展的“四赢”目标提供了政策支持。

    (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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