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8日,国家邮政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草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草案)》等三项《快递暂行条例》配套制度规范,决定按程序发布、上报,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制修订三项配套制度规范,是扎实宣贯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的关键举措,是贯彻《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有关政策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的有效实践,对规范快递新业态管理、释放快递市场的发展活力、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对下一步工作落实,会议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末端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步伐,全力以赴促进快递末端变革,朝着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的目标迈进。严格落实总部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快递入区”工程,大力发展第三方和智能终端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农村快递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快递专用三轮车使用管理,做好存量末端网点备案工作。继续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要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内外部监督管理。要加强制度供给,加快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