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悲情水果”可悲在哪里?

□ 赵光辉

    最近,山西临猗县政府专门发布的一则声明引发各方关注。声明称,近期多个电商平台发布“临猗苹果滞销”的虚假信息,试图用夸大失实的“悲情牌”来营销临猗苹果,不仅有违市场诚信原则,也给当地果业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被打“悲情牌”的产品不仅限于山西的苹果,还有安徽等地的农产品。这些页面除了配上那张“滞销大爷”的图片,还“煽情”地注明“爱心助农,果园直发”。如果我们把这些不良商家伪造悲情来推销的水果称为“悲情水果”的话,那么这些操作者可悲在哪里呢?可悲在他们靠市场生存发展,但却违背了市场最基本的诚信原则和法治精神。

    “悲情营销”最初是自然产生的。大家可能还记得很多年前,当某地的水果蔬菜等时令农产品因遇上产销失衡、自然灾害、交通故障而出现滞销,果农菜农一季的收成岌岌可危时,行业组织会发动社会各界采购,帮他们渡过难关。但这毕竟不是市场的常态,生产者不可能靠它解决销售,消费者也不可能靠它维持消费。尤其是随着市场的发育完善,这类需要大家救急的状况越来越少见。然而就在多年之后,不良商家竟然拿大家的善良与爱心当儿戏,用“爱心助农”为幌子来行欺骗之实。几斤苹果事小,而社会诚信事大,岂能玩弄?放任这些不良行为,小则败坏一个产品的声誉,大则毁坏社会诚信氛围,岂可无视?这也是为什么临猗县政府专门发声明廓清事实、谴责无良的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定是诚信经济、法治经济,而不良商业行为往往还意味着不法。这些不法店家所做虚假宣传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或可被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更不要说还侵害了那位大爷的肖像权、消费者的知情权。

    改革开放已经40年,市场经济已经在中国深深扎根,市场营销的手段和环境也已经今非昔比。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可悲的“悲情水果”呢?

    首先,我们要看到农产品,尤其是时令果蔬的产业链条上,从果农菜农产地到消费者餐桌果盘的“最后一米”,还存在很多梗阻的地方。这些梗阻与产品质量落后、产品结构脱离市场、产销信息不对称、物流运输瓶颈等问题纠缠在一起,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从供给侧结构改革入手,从根本上着手解决。

    第二,还要重视生产与市场对接中组织与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影响。据笔者了解,目前在深圳有很多专门从事采全国卖全国的大型专业水果流通企业,制造“悲情水果”的商贩也来自深圳,其规模和规范都有待提高。商业流通领域的规模化、规范化以及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从市场导向、消费者导向,提升产品与市场的匹配度。这需要有实力、有担当的经济组织来推动。在这方面,供销合作社不论是行业定位还是实力经验,都是当仁不让的首选力量。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进入到新时期,社会日益风清气正,市场诚信建设、法治化程度也在大力推进,只要我们坚持农业供给侧改革、扩通产销通路、强化法制监管,最终“悲情水果”一定会成为稀罕物,直至消失。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