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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 河北省固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付 青

    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复杂多变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体系建设,对有效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加“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存在问题

    信用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推行起来并不容易,尤其是农村信用体系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在推行过程中遭遇诸多现实难题。其主要表现为:

    农民信用意识不足,忽视自身信用的积累。农村普法教育缓慢,许多农户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诚信知识,对自己身边亲朋好友的“失信行为”默许或赞同,对自身失信行为的严重性后果认识不足。

    信用约束力不强,信用体系建设缺乏动力。农村征信的市场化体制尚未建立,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分散在不同的政府涉农部门,信息收集难度大,标准不统一。加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具发挥的作用有限,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较低,导致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缺乏内在动力。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激烈,互相缺乏联动机制。涉农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形成一种联动机制,失信农户在逃脱欠款后,在别的金融机构还可以获得贷款额度。这种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和无惩罚共同体,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失信农户的嚣张气焰。

    几点思考

    目前,各地普遍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不应是哪一个银行或部门的事,而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应该建立一种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农村金融主力军行社发挥主体推动作用、其它涉农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的联动推动机制。

    利用多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加大对诚信作用的宣传,培养农民信用意识,鼓励其主动重视自身信用的积累。涉农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农户信用状况,并加大对信用信贷产品的创新研发,深入挖掘和提升信用信息的价值,倒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速发展。

    政府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同时调动地方政府多个部门的力量,整合和利用各部门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和利用好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于信用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对于阻碍信用建设的失信户、赖债户,协同法院、执法部门等加大曝光、打击力度,起到“执行一案、震动一方”的效果,严惩失信行为。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建立互相协作机制,实现农户信用信息的共享。对于失信农户,应坚决给予回绝,决不能给予再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只有互相协作配合,才能共同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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