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4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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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深化综合改革 增强为农牧民服务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及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

    《意见》提出,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牧业产业模式。加强农村牧区流通体系建设,打造农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建设现代化农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支持农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打通农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物流渠道。

    《意见》要求推进小农牧户生产经营现代化。完善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牧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建设一批基层农牧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服务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各类组织大力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生产托管、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帮助小农牧户节本增效,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化农牧业发展轨道。

    《意见》明确,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基层社建设,增强为农牧民服务能力。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引导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建立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承担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任务。规范新型职业农牧民认定管理工作,开展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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