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4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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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鼓励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及联社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意见》提出,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采取互换并地、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总结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抵押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模式。

    《意见》明确,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搭建供销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积极探索“供销服务+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城乡居民”新模式。鼓励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及联社,大力开展土地托管半托管服务。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直采直销体系,培育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现代流通网络。稳步推进合作金融服务创新,规范发展基层“合作金融超市”,完善运作机制,提升金融助农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规划引领。制定《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研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提高各类规划的前瞻性、协调性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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