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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斌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农村金融法

□ 本报记者 李 博

    “农村资金互助社历经十几年的运营,虽有其先天优势,但也有后天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桦南县桦南镇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理事长总经理孙斌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有三点原因:发展社员受阻、互助社融资难、监管政策不宽松。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真正有效惠及广大农民,孙斌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放宽和简化社员入社手续。凡是要求加入互助社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应先入社再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是放宽融资渠道。应支持互助社享受支农贷款政策和与其它金融机构同业拆借业务。

    三是放宽入社条件。以桦南县鼎丰水稻专业合作社为例,虽然分社成员遍及全县各乡镇,但联社注册地为桦南县桦南镇铁西街28号,所以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所以联合社分社社员应允许加入资金互助社并享受社员待遇。

    四是放宽农民市民化的身份界定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农民进城创业就业,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特别是城郊农民,在身份界定时比较困难。孙斌认为,这就需要和期望银监部门给予资金互助社的社员范畴设定既宽松又能保证风险可控的监管政策,保证不影响农民入社的积极性,在扩大为社员服务能力的同时,促进企业与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共同发展,形成闭环产业,确保无金融风险。

    五是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金融法,将资金互助社法律地位、治理结构、市场定位、社员身份界定、财会制度、行业自律、国家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问题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进而促进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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